為規范上海市政府投資基金的運作,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,支持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,上海市近期試行《上海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該辦法聚焦投資管理環節,明確了基金設立、運營、退出和監督的全流程框架,旨在通過市場化、專業化機制,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、科技創新、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。
在投資管理方面,《辦法》強調風險防控與效率并重。基金實行專業化管理,委托具有豐富經驗的基金管理機構負責日常投資決策,確保項目篩選、盡職調查和投后管理科學規范。辦法要求建立嚴格的投資決策委員會機制,對重大投資項目進行集體審議,避免個人主觀干預,保障決策透明公正。同時,基金投資方向優先支持符合上海城市定位的領域,如集成電路、生物醫藥、人工智能等,并鼓勵通過股權投資、子基金等方式放大財政資金杠桿效應。
《辦法》細化了對投資項目的監督與評估要求。定期績效評價機制將跟蹤基金投資效益,確保資金使用合規、有效;對于投資失敗或偏離政策目標的項目,及時啟動退出程序,防止國有資產流失。試行期間,上海還將設立專項反饋渠道,收集市場主體的意見,持續優化管理辦法。
總體而言,該試行辦法的出臺標志著上海在政府投資基金治理上邁出關鍵一步,通過強化投資管理,有望推動更多創新項目落地,助力上海打造國際金融中心和全球科技創新中心。未來,隨著實踐深入,該辦法或將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可借鑒的經驗。